据雅安市人民政府消息,新华社北京2月1日电 《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》提出“开展生态保护修复成效评估”。这是加强生态保护修复监管制度建设的关键一环,旨在通过评估及时发现问题,优化保护修复方案,提升工作成效。
当前全国生态保护修复工作虽取得积极进展,但仍面临科学认知不足、工程措施过度、系统性欠缺、监测评估不足等问题,甚至存在“错位修复”、“过度修复”等现象。开展成效评估是解决这些问题的迫切需求。
第一,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成效评估。以省级区域为单元,围绕提升生态系统多样性、稳定性、持续性目标,统筹陆地与海洋,从生态系统与物种状况、服务功能、胁迫因素、保护恢复等多方面建立评估指标体系,动态反映区域生态质量与服务功能变化,指导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优化。
第二,开展重要生态空间保护成效评估。针对生态保护红线、自然保护地及秦岭、青藏高原等自然地理单元,评估其保护面积、生态功能、管理能力等动态情况,识别与保护目标的差距,为强化管理提供依据。具体包括对自然保护区、国家公园、自然公园在保护对象、生态系统结构功能、环境质量及威胁管控等方面的成效分析。
第三,开展重大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成效评估。以工程实施的行政或自然地理单元为对象,评估工程在优化生态格局、提升生态质量、增强服务功能、消除人为胁迫等方面的成效。例如,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修复工程实施以来,中央累计投入超1000亿元,修复面积超1.2亿亩;“三北”防护林工程累计造林4.8亿亩,治理退化草原12.8亿亩,沙区生态明显改善。评估旨在总结经验,提出优化建议,确保资金投入取得预期生态社会效益。
第四,综合运用多种手段开展评估。通过卫星遥感、无人机巡检、地面核查等方式,从生态环境质量、服务功能、人为胁迫、管理能力等多维度进行结构化评估,推动生态系统质量与服务功能提升。
第五,把握重点解决存在的问题。完善监管制度,建立部门内部监督、第三方监督与外部监管相结合的统一监管体系。强化项目事中事后监管,重点评价建设成效与投资效益,加强政府投资绩效管理。坚决杜绝,严禁借生态建设之名行破坏生态之实。
原文:学习规划建议每日问答 怎样理解开展生态保护修复成效评估(来源:雅安市人民政府)